佛山市,广东省辖地级市、特大城市,是国务院确定的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截至2022年,全市下辖5个区,总面积3797.72平方千米,常住人口955.23万人,城镇人口909.57万人,城镇化率95.22%。
2022年,佛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98.39亿元,比上年增长2.1%。
城市定位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岭南成药之乡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联合国人类住区优秀范例
国家园林城市
南方铸造中心
国家卫生城市(区)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中国地级市百强品牌城市
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地级市)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产业格局
产业空间布局:“1+1+7”空间格局
佛山市以北江、西江为脉,以多级生态廊道为基底,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佛山城市能级,构建“1+1+7”组团式、多中心、网络化城镇空间格局。
“1”分别指佛山主城区(中心城区)和佛山副中心(顺德区大良—容桂—伦教);
“7”包括外围七个城市组团(高明、三水、西樵、南三、九江—龙江、空港、丹灶—白坭)。
产业环境
一、地理优势与经济实力
佛山作为珠三角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地理位置优越。位于珠江口西北岸,毗邻广州、深圳等超一线城市,以及其他城市的辐射,使得佛山具有得天独厚的经济优势。
作为广东省的制造业基地,佛山的制造业一直以来都是支撑其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随着国家对制造业的战略调整,佛山也在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同时,佛山还以其发达的服务业和现代金融业而闻名。这些优势使得佛山在全国范围内具备了较高的竞争力。
二、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
佛山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导向。通过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佛山加快了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步伐,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特别是在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佛山已经取得了重要的突破。同时,佛山也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结构向高端、绿色、智慧转型。这一系列的举措使得佛山经济更加稳健,也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发展潜力与未来超一线城市的角色
根据国家规划,佛山将成为未来超一线城市之一。
这意味着佛山将在国家战略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其经济实力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
作为珠三角地区的龙头城市,佛山的崛起将为整个中国经济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佛山的崛起带来的积极影响
佛山的崛起将对珠三角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经济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佛山的发展将带动周边城市的经济增长,形成更加协同发展的格局。其次,佛山的崛起将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流入,进一步促进城市的创新和发展。最后,佛山的经济实力的提升将为中国在全球舞台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提供有力支持。
人才政策
01《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
1.全职在职人才在佛山市工作期间成长为各层次领军人才的,经评审,按以下标准给予扶持:
①一类领军人才,给予个人250万元成长奖励和用人单位750万元工作经费;
②二类领军人才,给予个人100万元成长奖励和用人单位300万元工作经费;
③三类领军人才,给予个人75万元成长奖励和用人单位225万元工作经费;
④四类领军人才,给予个人50万元成长奖励和用人单位150万元工作经费。
2.全职新引进的一类领军人才,给予25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再给予最高750万元购房补贴。
3.全职新引进的二类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再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经评审,额外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
4.全职新引进的三类领军人才,给予75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再给予最高225万元购房补贴;同时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经评审,额外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5.全职新引进的四类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再给予最高15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经评审,额外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6.全职新引进的青年储备人才,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价格最高一次性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7.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后、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在国(境)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的人才,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8.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后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国(境)外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才,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9.......
02《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2021年修订)》
经评审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将获得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按照资助档次每个分别给予200—2000万元经费资助。各区予以不低于1:1比例配套。
其中:
科学家团队给予1000—2000万元
领军人才团队给予500—1000万元
青年拔尖人才团队给予200—500万元
创业英才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
院士级别团队最高给予1500万元
诺贝尔奖级别团队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
明确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办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03人才补贴
1.科技创新团队:新引进市科技创新团队,每个给予200-2000万元经费资助;对新引进的省创新创业团队,每个按省资助经费的50%配套。
2.领军人才: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领军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400万、300万、200万安家补贴;“两院”院士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3.博士博士后: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4.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职新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5.中初级人才:全职新引进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硕士人才每年给予9000元租房补贴,本科人才每年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
惠企政策
01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培育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组织遴选一批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每家200万元资助。(有效期至:2022年6月8日;新奖励政策未出...)
2.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成功评定为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有效期至:2024年08月15日)
3.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扶持奖励。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扶持奖励,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6万元扶持奖励;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奖励。(有效期至:2024年04月30日)
4.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当年通过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受理,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规定时间已备案的申报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5.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重新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并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区级财政补助3万元。(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6.三水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在我区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新落户我区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15万元。企业被认定为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有效期至:2022年5月7日;新奖励政策未出...)
02《佛山市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2021年—2023年度内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并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单位。企业单位因出现关停、注销、行业变更、外迁或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分2个年度共给予资金支持10万元,其中第一年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支持5万元,次年仍在该平台支持5万元。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03《佛山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2022年)》
1.支持对象:
①本办法的支持对象为2020-2022年期间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上工业法人单位,包括符合条件的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和规模以上工业个体经营户。
②未获得过市级“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的工业法人单位在2020-2022年期间又进入平台的,可以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工业法人单位因出现关停、注销、行业变更、外迁等情形的,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2.专项资金补贴标准如下: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法人单位每家分别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其中第一年进入平台的奖励10万元,第二年仍在该平台的奖励10万元。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04《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
1.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每年评选不多于30个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给予扶持,最高扶持300万元。
2.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项目评审按项目计划投入总额分档组织,单个项目最高按照项目计划设备投入总额的20%给予扶持,最高扶持800万元。
3.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按其投入金额的50%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多个企业购买使用同一个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应用产品合计所能获得的奖励金额每年最高500万元。
4.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在库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技改固投扶持资金总额最高1亿元;对其他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技改固投扶持资金总额最高6000万元。
5.开展银行贷款贴息。对佛山市制造业企业使用金融机构“数字贷”或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包括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及其配套装置、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等)给予全额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贴息金额最高30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贴息期限最高3年。
6.推动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等费用给予扶持,单个集群最高按已投入金额的50%进行扶持,单个集群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
7.培育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对经营情况符合一定条件的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分档次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对被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等的佛山市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8.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大力引进数字化智能化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全职新引进人才,按政策规定给予最高400万元扶持,“一事一议”领军人才上不封顶。鼓励企业组织数字化智能化人才参与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鼓励佛山市企业与省内外技工院校签订全日制“订单式”培养协议,培养对象结业到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后,技工院校可申请“订单式”培养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班2000元/人、高级工班3000元/人、预备技师班5000元/人。对引进或合作的重大技术人才培训基地(中心)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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